地理標志處工作職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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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負責組織擬定農產品品質規格、營養功能評價、農耕農品(農文農品、農遺農品)、名優農產品培育認定等方面政策措施、制度規范、規劃計劃,并組織實施。
2.協調指導名優農產品培育認定、綠色食品重點市縣創建、綠色食品(綠色優質農產品)高質高效試點創建及名優農產品自然生態高質高效等試點創建工作。
3.組織開展農產品品質規格、營養功能評價、分等分級、標識化管理等方面的科學研究、技術研發、模式集成、試點推廣、典范征集、宣傳培訓等工作。
4.組織開展農產品營養功能評價鑒定數據庫構建、統計分析、會商研判和索引報告,負責農產品品控員培訓管理、技術指導、業務交流、能力提升等工作。
5.組織開展農耕農品(農文農品、農遺農品)記憶索引名錄的征集宣展、科學研究、技術研發、人員培訓等相關業務技術工作。
6.負責農產品品質規格營養功能評價技術體系構建確認、評價驗證和業務技術指導,組織開展綠色優質農產品包裝標識評價鑒定、技術研發、試點推廣、典范征集、宣傳培訓等工作。
7.承擔地理標志農產品、優質農產品、綠色優質農產品相關核心基地、重點市縣試點建設過程中的業務技術工作,承辦農業農村部等相關方面委托的業務技術培訓等工作。
8.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010)59193673
(010)59193674(傳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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